招標公告
通和·天譽項目智能鎖采購與安裝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通和房地產集團合肥有限公司委托,對通和·天譽項目智能鎖采購與安裝工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具備條件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編號:21AT50035905299
2.項目名稱:通和·天譽項目智能鎖采購與安裝工程項目
3.項目地點:安徽省合肥市
4.項目單位:安徽省通和房地產集團合肥有限公司
5.項目概況:通和天譽項目,總用地面積120.97畝(含街頭游園3.86畝),總建筑面積約207616.21㎡,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154001.92㎡,地下建筑面積約53614.28㎡。擬招標采購、安裝施工共計1261套智能鎖,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鎖設備價款、總包配合服務費、安裝調試費、運輸費、保險費、裝卸費、二次搬運費成品保護費、水電費、檢測費、培訓費、售后服務及保修費、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金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其它一切費用,其中裝卸費中含貨物運至招標人指定地點的費用。
6.資金來源:自籌。
7.項目概算:120萬元(含稅)。
8.供貨工期:總工期70個日歷天,甲方供貨通知單出具后45個日歷天內完成供貨及機械鎖安裝并驗收合格,25個日歷天完成智能鎖安裝(如分階段供貨,各階段具體進場日期以甲方出具的書面通知為準)。
9.項目類別:貨物采購。
10.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二、投標人資格
1.參加投標的供貨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營業執照(營業范圍含智能鎖具生產或銷售(廠家獨家授權)、安裝、服務等相關內容);
2.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承接過單個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智能鎖供貨及安裝業績或1000套及以上智能鎖供貨及安裝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投標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1)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3)投標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踏勘現場
1.由投標人自行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踏勘,以便獲取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場的資料。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自身費用及安全責任等由投標人自己承擔。如投標人未實質性進行踏勘,視同放棄踏勘或已進行過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并視同投標人對現場及本工程所有的情況足夠了解和熟知且無任何異議。
2.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現場的數據和資料,是招標人現有的能被投標人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
3.經招標人允許,投標人為踏勘目的可進入招標人的項目現場,但投標人不得因此使招標人承擔有關的責任和蒙受損失。投標人應承擔踏勘現場的責任和風險。
4.投標人在中標后不得以未踏勘現場為由提出索賠。
四、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及方式
有興趣的投標人可從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在信e采電子交易系統(http://www.xinecai.com/)遞交投標申請并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下同):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21年10月9日北京時間上午10:00之前交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遲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遞交地點為:安徽省合肥市祁門路1779號安徽國貿大廈一樓東邊大廳。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法
招標人:安徽省通和房地產集團合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上派鎮站前路與司空山路交口
聯系人:陳工
電話:18656071861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祁門路1779號國貿大廈509室
聯系人:羿工、劉工
電話:0551-63733826 、63736282
郵箱:319162228@qq.com
七、其它事項說明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投標人/供應商,需在信e采電子交易系統(http://www. xinecai.com)進行企業免費注冊,具體操作參見《信e采—企業注冊通知公告》。完成企業注冊并通過審核后(審核期一般為三個工作日),可以通過互聯網登錄“信e采電子交易系統”,明確參加項目及標段,在線繳納招標/采購文件費用后,下載文件及相關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補充通知等文件,招標人/采購人/代理機構不再另行通知,投標人/供應商應及時關注、查閱信e采電子交易平臺發布的上述相關內容,否則造成的后果自負)。用戶注冊成功后如需要變更初始注冊信息的,應及時在信e采申請變更(信e采技術人員聯系電話:0551-63735952,63736302,63736267),如因未及時變更導致不良后果,投標人/供應商責任自負。